【信息时间:2023-12-12 09:17:16 阅读次数: 】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停电停水应急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原则、计划性停电停水处理方案、突发性停电停水处理方案。
2 工作原则
按照“快速反应、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依靠科学、实施果断”的原则进行。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及时化解,最大限度的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害的危险。
3 计划性停电、停水处理方案
3.1 办公室要与市供电、供水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对接,确保专人负责、联系畅通。
3.2 接供水、供电部门关于停电、停水通知后,办公室提前将停电、停水通知到各部门。
3.3 日常工作中要及时关注市供电、供水公司网站公告和通知情况,来电、来水第一时间通知中心领导和各部门。
3.4 各部门根据通知提前做好各用电设备、设施应对措施、蓄水工作和项目、日常办公正常进行的准备工作。
3.5 停电、停水期间办公室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中心全体员工应保持正常办公秩序,处理非电子类的办公事务。
4 突发性停电、停水处理方案
4.1 在没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停水的情况下,中心办公室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还是外部停电、停水。如是内部故障,要立即派人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修复;如是外部停电、停水,致电电力、水务公司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供水,并第一时间通知各部门。
4.2 突发停电时,应急小组和保安应协助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和开评标区域管理人员做好解释工作,维持好秩序,疏散办事群众。
4.3 当发生停电事故短时间内不能恢复的,经应急小组批准,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转入手工操作。待供电恢复时,各部门项目操作人员应将手工处理的文件在系统中补充登记。
4.4 科技信息科具体按照《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停电应急工作,尤其是在停电时,随时关注UPS供电情况,一旦发现UPS供电不足,应及时向应急小组汇报,在得到同意后,关闭服务器、存储和核心网络设备的运行。
4.5 因线路或管道造成的停电、停水,应第一时间同时水电维修工到第一现场,并配合工程人员及时抢修。
4.6 非工作时间突发性停电、停水,办公室须派专人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4.7 其它未尽事宜,依据《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