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5-15 16:12:59】
【案例背景】
某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欲采购一批(10台)压接机,拟采购金额共250万元(即压接机单价应为25万元)。可计划填报阶段,需求单位误填为1台250万元,后直至评审环节方发现该问题。请问,该种情况下,评标专家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评标专家应当停止评标工作。
采购需求决定拟采购金额,通俗表达为货物采购金额=货物单价x数量。其中货物单价为对应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为采购人需求数量。
本案,采购金额为250万元,单价为25万元,数量应为10台,可需求单位错填为1台,明显不是采购人真实的需求数量且差距较大,应属招标文件编制的重大缺陷。
《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中指出,评标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说明情况。
因此,本案中的评标专家应停止该包的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做好书面记录。实操层面,由于该包已经开标并进入评审状态,建议专家按照法定事由对涉及的投标人进行否决,对该包作流标处理。后续,招标人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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