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1-28 15:00:00 阅读次数: 】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12-07-10
经灵宝市人民政府批准,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²)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有无底价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1-11-11 |
灵宝市城东片区亚武路与经八路交叉口西北角 |
11317 |
居住兼容商业 |
1.0<FAR≤1.8 |
≤28% |
≥3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468 |
是 |
2468 |
20 |
12-07-10 |
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长安东路与兴灵路交叉口西北角 |
28135 |
工业用地 |
≥1.0 |
≥45% |
≤20% |
50年 |
923 |
是 |
923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在灵宝市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且未纠正到位的;
2、有土地违法行为未经处理到位的;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禁止参与竞买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与报名,在进行网上报名前,竞买人要对自己的资格进行审查。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将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提交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由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为现状出让,未尽事宜详见公告,并以出让地块挂牌公告为准。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前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报名。并在约定时间内按网上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11-11-11号地块:2024年12月19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
12-07-10号地块:2024年12月19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确定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九、公告人: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9-88857632
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 0398-8666990
联 系 人: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先生
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 张女士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