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11-03 20:00:00 阅读次数: 】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网挂【2023】7号
经灵宝市人民政府批准,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²)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有无底价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11-30-12 |
城北片区五龙路与金苹果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
32884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
1.0≤FAR≤2.2 |
≤25% |
≥3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446 |
是 |
7446 |
20 |
2 |
11-30-11 |
城北片区五龙路与金苹果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40917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
1.0≤FAR≤2.4 |
≤25% |
≥3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9598 |
是 |
9598 |
20 |
3 |
11-11-10 |
城东片区金城大道与河滨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
21588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
1.0≤FAR≤1.8 |
≤28% |
≥30%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4713 |
是 |
4713 |
20 |
4 |
07-01-01 |
阳平镇程村 |
15375 |
供电用地 |
≤0.8 |
≤30% |
≥10% |
50年 |
874 |
是 |
874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在灵宝市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且未纠正到位的;
2、有土地违法行为未经处理到位的;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禁止参与竞买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与报名,在进行网上报名前,竞买人要对自己的资格进行审查。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将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提交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由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挂牌竞买人须在电子城内信安CA公司办理CA证书或持北京CA、华测CA、深圳CA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提交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为现状出让,未尽事宜详见公告,并以出让地块挂牌公告为准。
七、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3日至 2023年12月5日17时00分前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报名。并在约定时间内按网上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17时00分。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11-30-12号地块:2023年11月23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07日09时00分
11-11-10号地块:2023年11月23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
07-01-01号地块:2023年11月23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07日10时00分
11-30-11号地块:2023年11月23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07日10时3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确定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十、公告人: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98-8857632
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 0398-8666990
联 系 人: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先生
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 张女士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