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2-01-29 17:00:00 阅读次数: 】
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卢土挂告字【2022】01号
经卢氏县人民政府批准,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²)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有无底价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A15-1-2 |
靖华西路与河西路口东北角 |
13180.79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小于或等于30 |
大于或等于35 |
70年 |
1977.0 |
否 |
1977.0 |
10.0 |
A19-1-04 |
靖华西路与西苑路口东北角 |
7887.30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小于或等于30 |
大于或等于30 |
70年 |
1182 |
否 |
1182 |
10.0 |
二、 宗地其他条件要求:
(一)A15-1-2号宗地条件要求:
1、宗地现状有申请人自行踏勘。
2、本次出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申请人请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看下载附件材料。
4、受让人需根据人防建设有关规定和标准修建防护地下室。
5、地下建筑限高≤10米。
6、商业建筑面积≤5%地上总建筑面积。
7、该宗地为卢氏县西大街古城改造文旅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增加地块配套用地,竞得人须按照县招商引资工作要求,保证西大街古城改造文旅产业项目增加用地成功开发及运营。
8、该宗土地成交后由住建局负责督促竞得人将超出的5.46亩土地差价部分作为押金缴纳给县财政,在西大街古城改造二期项目实施后予以退还,并将该面积在二期配套的商住用地面积中予以扣除。
9、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60米。
(二)A19-1-04号宗地条件要求:
1、宗地现状有申请人自行踏勘。
2、本次出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申请人请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看下载附件材料;
4、受让人需根据人防建设有关规定和标准修建防护地下室;
5、地下建筑限高10米,兼容商业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地上总建筑面积;
6、该宗地为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受让人需按照规划部门规定的条件开发建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在三门峡市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且未纠正到位的;
2、有土地违法行为未经处理到位的;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禁止参与竞买的。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与报名,在进行网上报名前,竞买人要对自己的资格进行审查。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将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提交卢氏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由卢氏县自然资源局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挂牌竞买人须在电子城内信安CA公司办理CA证书、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提交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为现状出让,未尽事宜详见公告,并以出让地块挂牌公告为准。
八、申请人可于2022年01月29日08时至 2022年02月24日17时前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报名。并在约定时间内按网上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24日17时00分。
九、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A15-1-2号地块: 2022年02月18日08时00分至 2022年02月28日08时30分
A19-1-04号地块:2022年02月18日08时00分至 2022年02月28日09时00分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确定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十一、公告人: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0398-7877678
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 0398-3192082
联 系 人: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杜文颖
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 昌建军
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