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1-19 00:00:00 阅读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GZ[2024]332-ZC245;灵宝竞磋采购-2024-134
2、项目名称:灵宝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生态修复提质增效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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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GZ[2024]332-ZC245;灵宝竞磋采购-2024-134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56号10层 |
2652271.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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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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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宝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生态修复提质增效项目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360日历天 |
吴会杰 |
B19140900055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齐江涛(采购人代表)、张爱萍、郭建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乙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收费标准的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28522.71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元博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承洺功
联系电话:18625535207
机构代码证:914101007834232798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852670
采 购 人: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8103987586
地址:灵宝市函谷路56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86610696、19903986835
地址:灵宝市函谷大酒店院东-天安保安办公楼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