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3-09 12:31:16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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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交易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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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人民医院高压氧舱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卢氏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立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医院高压氧舱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6-8、LSGZ[2026]033-ZC025
3、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主体新建及室内外装修、室内给排水、电气、医用管道、医用设备、高压氧舱等。
4、招标控制价:¥2042563.38元;一标段:642563.38元;二标段:1400000.00元;
5、划分标段: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7、招标范围: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等内容;
8、质量要求:一标段: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9、计划工期(供货期):一标段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二标段供货期:合同签订后配合基建同步安装调试
10、建设地点:卢氏县人民医院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1.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自行承诺);
3.1.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近三个月企业税收证明材料);
3.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重大违法记录、严重违约等问题。
3.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1.8、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信息截图,查询信息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査询时间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1.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或打印页,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1.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2.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2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3、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A5 级医用氧舱)。
3.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6、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2.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自行承诺);
3.2.8、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近三个月企业税收证明材料);
3.2.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重大违法记录、严重违约等问题。
3.2.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2.11、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信息截图,查询信息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査询时间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2.1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或打印页,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2.1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
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31102/4defc9b5-408e-47f2-9e9f-1f376a06ee1f.html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03月1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30日08时40分
3、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
五、投标人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六、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0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3、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4、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5、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工作。因投标人操作不当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8、采购人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郭亚楠
电话:0398-7863556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吴万顺
电话:13938128739、0398-2258998
地址:卢氏县莘源西路与迎宾路交叉口
监督单位:卢氏县人民医院监察室
联系人:冯晓燕
电话:13949777760、0398-7870394
地址:卢氏县龙山路102号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卫展
电话:13639870271、0398-7870394
地址:卢氏县龙山路102号
代理机构:河南立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珊
电话:13030389566、0398-7879880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黄华镇国家863科技产业园青商大厦6-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