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9-24 10:48:27 阅读次数: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交易分类: |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
项目概况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纬七路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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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示范竞磋采购-2025-35 | |||||||||||
2、项目名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纬七路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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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纬七路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项目位于示范区纬七路。项目内容包括: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包含旧设备拆除,地坑,地坪墙面,排污管网重建等);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并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质保期1年,对有瑕疵或不能修复的货物负责免费更换;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备质量验收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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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电子化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电子化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②“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范围:全国范围。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信用中国查询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查询结果;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电子化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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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3.方式:方式:响应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办理CA证书链接: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31102/4defc9b5-408e-47f2-9e9f-1f376a06ee1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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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2.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审查内容以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审以投标(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投标(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4.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投标(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5.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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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
联系人:郭卫 | |||||||||||
联系方式:0398-275109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恒泽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三门峡市工商联大厦B座1102室 | |||||||||||
联系人:柯女士 | |||||||||||
联系方式:1893908085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柯女士 | |||||||||||
联系方式:18939080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