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02-05 17:56:38 阅读次数: 】
本采购项目三门峡市湖滨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PPP项目由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授权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项目授权主体为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三门峡市湖滨区工业园区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PPP项目。
1.2采购编号: 三湖采购公(2021)03号
SGZ[2021]053-GC018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金额:99846.89万元
1.5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5个地块的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493086.39㎡(约合739.63 亩),总建筑面积约402515.00m2。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各地块厂房、科研楼、入驻企业办公用房、宿舍楼、职工餐厅楼、门卫用房、消防水池等工程及园区内部道路、硬质铺装、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1.6项目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工业园区内。
1.7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采购需求
2.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8年。(以实际为准)。
2.2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99846.89万元(含建设期利息)(项目投资金额初期以可研报告和项目方提供数据为参考,后期以工程决算审计结果为准)。
2.3项目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工业园区内;
2.4运作方式:
根据对本项目的性质、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的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政府方意见,确定本项目采取BOOT方式运作,由中标社会资本方独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的职责。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应遵从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本项目建设运营的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政府方应按PPP项目合同约定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时向项目公司支付运营补助费用。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完好、无偿地将项目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按照移交期绩效考核合格标准、PPP项目协议约定的机制、流程和资产范围无任何纠纷、无任何担保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5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经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批复的本项目实施方案,为能够实质性节约建设成本,最终减少三门峡市湖滨区财政支出压力,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按照实施方案和采购文件的要求成立项目公司后,无论中标社会资本有无本项目建设(包括施工、监理等)相关资质,均需由项目公司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建设所需的施工等单位。项目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时,拦标价由三门峡市湖滨区财政评审中心核定,招标程序由三门峡市湖滨区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确定并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其他要求:
(1)社会资本方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提供3000万元及以上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
(2)响应人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社会资本参加竞争;
3.4 本项目接受国有平台公司参与竞争,应符合国办发〔2015〕42 号文要求。
3.5本项目接受央企参与竞争,应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 PPP 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 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五、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6.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spweb/SMX/Home/index.do)“登录业务系统”,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办理CA证书:
http://gzjy.smx.gov.cn/downCa.html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
http://gzjy.smx.gov.cn/spweb/SMX/InformationCenter/NewsDetail.do?CID=fdd6c8fc-bb0a-4c07-8715-d29609fc7a80&ID=2896ba18-6dde-4e75-ac96-1c4906f8a56e
6.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2月7日 8时00分至2021年3月3日9时00分。
6.3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6.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
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未按时解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七、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主体信息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gzjy.smx.gov.cn/spweb/SMX/InformationCenter/NewsDetail.do?CID=fdd6c8fc-bb0a-4c07-8715-d29609fc7a80&ID=2896ba18-6dde-4e75-ac96-1c4906f8a56e
注:在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至,主体信息库将处于锁定状态。如连续投报多个项目,主体信息库锁定时间也将延长,请投标人合理安排资料上传时间,尽可能早的将所有项目资料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主体信息库。
八、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
九、其他: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9.3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9.4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3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三门峡市湖滨区工业园区办公室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8603985599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4楼
联系人:朱先生、崔女士
电 话:15039889505、1583985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