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2-12 17:41:32 阅读次数: 】
一、招标条件
灵宝市金城三路(创业路-河滨西路)道路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灵宝公开采购-2024-72、LBGZ[2024]370-GC074
2.工程概况:灵宝市金城三路(创业路-河滨西路)道路工程位于灵宝市五龙片区,大体呈东西走向,西起创业路,东至河滨西路,拟建道路中心线长269.135米,路宽30米,道路施工起点桩号为K0+030,施工终点桩号为K0+264.133;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所有建设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无。
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8.预算资金:约52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和新承接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证明),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在本企业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出具本企业近三年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网站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招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0.根据《灵人社【2019】2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 (函)。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登陆系统后,点击工程业务-业务管理-招标文件领取菜单-点击领取按钮-领取.smxz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http://gzjy.smx.gov.cn/fwzn/004003/20200325/2b5a3a5a-f987-405c-993f-88f43e1d1ac3.html
办理CA证书:
http://gzjy.smx.gov.cn/fwzn/004003/20201019/a8fae6a0-baed-499b-bb50-8ecc8828a2ca.html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1月3日8时30分。
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五、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同时,投标人需完善主体库。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8时30分。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三公管办[2021]3号文要求:
(1)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优秀”、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90000.00元;
(2)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良好”、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95000.00元。
4.递交形式:
(1)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市场主体登录-系统菜单-工程业务-业务管理-保证金单笔入账查询即可查询保证金缴纳账号及到账情况;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使用电子保函缴纳,开具方式请在首页-交易智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操作手册,办理保函缴纳金额按上述标准执行;
(3)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
(4)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请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方便快捷,不占用资金,开具方式请登录“网站首页-电子保函平台”或者“登录系统首页右下角-三门峡金融服务平台”或者直接登陆:http://120.194.249.36:10094/smxbaohan/ 进行操作,如果有问题,可咨询:0398-3117871、400-1538889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8时30分。
2.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评标一室(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12楼)。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下载招标文件、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3.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本项目评分业绩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5.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公开发布。
十、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398-8787557
招标人: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灵宝市解放南路
联系人:高先生 0398-8782858
代理机构:河南鑫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城关镇第五小学南100米001号
联系人:张先生 1566439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