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1-14 14:56:03 阅读次数: 】
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人民法庭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灵宝市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LBGZ[2024]349-GC069
3、项目概况: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人民法庭建设项目,位于灵宝市城东产业园区经一路和纬一路交叉口东北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447.64㎡,总建筑面积1030㎡。项目工程、公用工程和总图工程三部分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5、招标总投资额:4985070.76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灵人社【2019】2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函);
3、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承诺书)并提供在本企业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在本企业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5、须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6、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自2023年07月以来连续3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8、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 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至少应包含股东信息;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gzjy.smx.gov.cn/fwzn/004003/20200325/2b5a3a5a-f987-405c-993f-88f43e1d1ac3.html
办理CA证书:
http://gzjy.smx.gov.cn/fwzn/004003/20201019/a8fae6a0-baed-499b-bb50-8ecc8828a2ca.html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0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未按时解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费用不再收取。
四、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玖万柒仟玖佰元整(¥97900.00元);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三公管办[2021]3号文要求: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优秀”、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 “A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捌万捌仟壹佰壹拾元整(¥88110.00元);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良好”、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玖万叁仟零伍元整(¥93005.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3、缴纳方式详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缴纳,开具方式请登录“网站首页-电子保函平台”或者“登录系统首页右下角-三门峡金融服务平台”或者直接登陆:http://120.194.249.36:10094/smxbaohan/ 进行操作,办理保函缴纳金额按上述标准执行。
4、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或项目编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15516207060
招标人:灵宝市人民法院
地址:灵宝市涧东区管委会函谷路北段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39808810
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张新明
电话:0371-86688490/15139832779
电子邮件:3274374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