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7-18 16:56:24 阅读次数: 】
一、招标条件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工程(一标段),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三门峡市机关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工程(一标段)
2、招标编号:三财公开采购-2024-37、SGZ[2024]321-GC083
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工程(一标段),工程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建设改造内容:办案用房建设改造、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改造等,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拆除原有办案用房雨搭,搭建新雨搭,外窗更换、屋面防水更换、外立面重新喷涂真石漆,室内整体改造;专业技术用房室内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室内改造等。
4、招标范围: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工程(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招标控制价:14201133.22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12096130.71元;措施项目费总额:557594.2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98442.93元);其他项目费总额:0元;规费总额:374837.67元;税金总额:1172570.63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计划工期:6个月
10、建设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与永兴街交叉口东南检察院院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承诺书)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不足一年可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省份默认全部)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至少应包含股东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完成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投标所需一切内容)。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gzjy.smx.gov.cn/
办理CA证书:
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31102/4defc9b5-408e-47f2-9e9f-1f376a06ee1f.html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8日08时30分。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三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费用不再收取。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
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根据三公资【2020】62号文件要求,本次招标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暗标”部分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标准名称或编号等),也不得出现其他具有标识性作用的符号、图案等。如有违反,按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资料的提交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6、本项目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大写:贰拾捌万肆仟元整,小写:¥284000.00元;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三公管办[2021]3号文要求: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优秀”、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 “A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255600元;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良好”、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2698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3、缴纳方式详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缴纳,开具方式请登录“网站首页-电子保函平台”或者“登录系统首页右下角-三门峡金融服务平台”或者直接登陆:http://120.194.249.36:10094/smxbaohan/ 进行操作,办理保函缴纳金额按上述标准执行。
4、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或项目编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08时30分。
2、开标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四室。
3、评标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评标一室。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5、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峡市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国际文博城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8-216934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召公西路
联系人:闫先生、成先生
联系方式:0398-2868868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8-2982686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398-260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