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7-29 15:46:22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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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交易分类: | ||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
一、办理依据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15〕85号)第十二条:招标人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标登记。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中工程类、政府采购类、国有资产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类、医药采购类、无形资产类、环境权类、农村集体产权类、林权类、其他类项目。
三、办理材料
(一)政府采购
1.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申请表;
2.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申报表(若为自筹,需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3.若为政府采购中的工程类项目则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4.若为单一来源需提供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公告及论证;
5.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有关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二)建设工程项目
1.有关部门对招标方案(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的审批核准文件;
2.根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三公管委〔2022〕1号)的规定,提供项目的招标计划。
(三)土地出让项目
1.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申请表;
2.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
3.用地条件控制指标;
4.土地勘测报告;
5.土地评估报告;
6.其他证明材料。
(四)矿权出让项目
1.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申请表;
2.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业权挂牌委托书、收益金评估报告;探矿权还需提供(交易委托书、地质情况简介);
3.其他证明材料。
(五)产权交易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部分资产或国有企业部分资产:
1.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申请表;
2.三门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财政局资产科)或企业资产处置批准文件(国资委);
3.资产评估报告。
(六)国有企业整体转让或股权转让:
1.转让产权的权属证明(如国有产权登记证、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政府批文、股权证等);
2.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企业关于转让该国有产权的决议;
3.有权批准单位发出的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文件;
4.有效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资产评估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其他资料:
(1)产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安置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2)涉及土地转让的,提供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和有偿用地的地价评估报告;
(3)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事项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办理机构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
五、服务对象
依法进行交易的三门峡市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六、办理流程
(一)业主单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报项目信息按要求填报信息,并在上传相关材料(详见第三条)。
(二)资金监督部门在系统内审核并确定采购方式、监督部门编号,其中财政资金项目由财政资金监督部门审核;自筹资金项目由采购人单位资金监督部门审核。
(三)监督部门审核通过后,业主单位在系统内预约开、评标场所,提交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受理科办理项目进场(线上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时线上办理。
八、联系电话
交易受理科:0398-3117815
监督电话:0398-3117089
九、办理形式
业主单位将项目进场申请线上提交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受理科网上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