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2-05-20 阅读次数: 】
一、为规范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统计分析内容和流程管理,确保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统计分析的真实性、有效性、全面性,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挥的作用,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大数据统计分析应以书面分析报告的形式将大数据统计分析内容进行展示,分析报告每季度为一期,报告出具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
三、大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内容由整体分析报告和专项分析报告两部分组成,整体分析报告由市交易中心交易复核科负责编写,专项分析报告由市交易中心各科室及各县(市、区)交易中心负责编写。专项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计划财务科,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保函缴纳情况统计分析;
(二)科技信息科,包括但不限于评标专家抽取情况统计分析;
(三)区域协作科,包括但不限于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析;
(四)发展规划科,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平台开展情况统计分析;
(五)交易受理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受理情况及交易主体库统计分析;
(六)交易组织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采购文件文件编制及开标情况统计分析;
(七)交易服务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评标相关情况统计分析。
(八)政府采购中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开展情况统计分析。
(九)义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渑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陕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上第九至十三项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计分析内容主要包括所在地区公共资源交易整体开展情况。
四、各科室和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内容进行专项分析,具体顺序安排详见附表。
五、大数据分析报告内容应包含交易量和交易金额等指标情况分析,同比环比指数以及近期交易情况走势,交易项目业务分类、工程采购项目种类划分、交易方式分类、交易金额区间统计等内容,并有对近期交易情况的浅析包括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各科室专项分析报告应针对本科室所负责业务内容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及对所负责业务情况的浅析包括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六、大数据分析内容应以实际业务数据作为支撑,用文字结合图形图表等直观方式呈现。情况浅析所列问题和意见应贴合工作实际,内容真实有效。
七、市中心交易复核科负责对大数据分析报告内容的整体结构、数据详实程度、分析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复核。复核后将大数据分析报告在中心网站公示。
附表:大数据专项分析报告顺序安排表(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顺序 |
安排科室和各县(市、区)交易中心 |
1 |
计划财务科、科技信息科、义马市中心 |
2 |
区域协作科、发展规划科、渑池县中心 |
3 |
交易受理科、交易组织科、陕州区中心 |
4 |
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中心、灵宝市中心、卢氏县中心 |